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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久霸占最佳拍摄位置,不闭馆不离场;在几代匠人精心呵护的石子路上,拖拽满载设备的露营车;不顾旁人感受,支起设备就堂而皇之直播和带货……近日,《故宫博物院参观须知》首次明确对这些不文明参观行为说“不”,严重违规者将被纳入“不文明游客名册”。

其实,这样的不雅场景在各个公共场所都能见到。特别是一些知名景区、热门景点,总能看到一些人在做现场直播、拍短视频等,很多较佳的参观、拍摄位置被主播“占领”,对公共环境造成了很大的干扰,严重影响了其他游客的旅游体验感。如今,故宫发文拒绝“直播”,乃是维护广大游客的利益,厘清文明参观的合理界限,值得肯定,也值得其他公共场所、公益性景区借鉴。

自媒体直播、商业拍摄等行为,表面上也是在旅游观光,但其并非普通游客的非功利性拍摄,本质上属于商业行为,乃是以景区的特色建筑、文化设施、文物等作为背景和素材,制作视频内容,在网络上发布、传播,以获得相应的流量收益。可见,针对商业拍摄行为,不能放任不管,理应严加约束和限制,以社会大众利益为考量,确保广大游客享受平等自由的参观环境。

当然,基于社会公共利益,可适当放开公益性拍摄。如果主播确实需要使用重要公共景点作为拍摄场地,应该提前申请,与有关方沟通和协商,确保不会对景区造成损害或干扰,在获批后才能入场拍摄。

此前,各地公共场所都曝出过主播抢占地盘、严重干扰游客、市民的现象,比如熊猫馆、博物馆、公园、海滩、商场等,俨然成为一种“社会公害”。近来,一些公共场所开始对直播说“不”,禁止主播入场开播、商业拍摄等,故宫作为旅游业的“大佬”,其行为具有风向标意义,会起到带头作用,引发其他景区跟进。总之,直播从业者也要加强自律,恪守公共场所行为规范,尽量做到不扰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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